2025年4月19日,北京市平谷区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。陈某驾驶水泥罐车右转弯时,因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且违反交通标线,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,导致电动车上三人(张某、其老伴和孙女)全部死亡。经调查,陈某负事故全责,而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。事故提醒公众出行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,确保安全。
2025年4月19日8时55分,在北京市平谷区平蓟路与台城路交叉口,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。陈某驾驶水泥罐车由东向北右转弯时,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。
当时,张某的电动自行车上载着其老伴和孙女,三人由东向西直行。水泥罐车右前角将电动自行车带倒,车轮连车带人碾轧过去。司机陈某感到车体异常颠簸后意识到不对劲,立即停车,但为时已晚。
骑车人张某及其老伴当场身亡,小孙女因伤情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,但最终仍不幸离世。这起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。
经调查,水泥罐车司机陈某在驾驶时存在多项违法行为: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,轧机非分道线,违反禁止标线行驶,这些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。虽然骑车人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载人规定,但这一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并无因果关系,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。因此,平谷交通支队事故处理中队判定,本次事故由水泥罐车司机陈某负全责。
受害者家属表示,事发当天,祖孙三人本是高高兴兴出门前往平谷城区为孩子购买新衣服,没想到出门不久就遭遇了这场悲剧。而罐车司机陈某当时是前往检测场验车,却在交叉口右转弯时,因进入罐车盲区未能看到直行的电动自行车,酿成惨剧。
随着“五一”假期临近,人员出行集中,这起事故提醒广大市民:出行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,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。
(记者:张新蕾 闫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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